韩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韩国语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在学校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大连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校发〔2023〕4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 组织领导
韩国语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及专业教师代表、毕业年级辅导员共5人组成,负责韩国语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工作。
主要职责为: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方案总体原则及具体要求,制定学院的推免生遴选细则,根据学院推荐名额选拔推免生。
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书记、院长
成员:研究生教研室主任、高年级教研室主任、毕业年级辅导员
二、 推荐申请条件
第一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二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道德素质优良,社会责任感强。
第三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因违法违纪受处分、逾期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实行一票否决,不可申请推免。
第四条 学业表现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培养潜力。
第五条 同时符合以下学业条件:
1.第 1-3 学年无补考或重修记录。
2.第 1-3 学年平均学分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四舍五入)。
3.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须通过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高级(≥5级)或通过朝鲜语专业八级考试。
三、推免程序
(一)政策宣传。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宣传学校和学院的推免政策及工作程序,并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方案组织学生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
(二)材料审核。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提出推免申请,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
(三)综合测评。学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进行综合测评,按申请人的综合测评总分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四)公示上报。确定拟推免生名单后,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包括学生成绩单、综合测评分项成绩及总成绩等)。公示结束后,上报研究生处。
四、推免排名计算方法
(一)平均学分绩计算方法。平均学分绩参照《大连外国语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考核办法》中学业表现成绩计算,计算方式如下:平均学分绩=[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二)综合测评总分计算方法。推免综合测评主要测评学生一贯的学业成绩、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品德行为、文体及社会实践表现等。综合测评成绩中,学业成绩占80%,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含公开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品德行为、文体及社会实践占20%。
(三)关于出国留学学生成绩认定的几点说明
1.出国留学期间的学业成绩,以国外就读学校出具的成绩单为准,纳入成绩排序。
2.国外修读成绩换算规则如下:
(1)等级成绩换算百分制标准:A+ =95分、A0=90分、A-=88分、B+ =85分、B0=80分、B-=78分、C+=75、 C0=70、C-=68分、D+=65分 、D0=60分,P(通过)不列入成绩计算,F为不及格。
(2)五分制成绩换算百分制标准:5 = 95 分、4.5 = 90 分、4.2 = 88 分、4.0 = 85 分、3.8 = 80 分、3.5 = 78 分、3.3 = 75 分、3.0 = 70 分、2.7 = 68 分、2.5 = 65 分、2.0 = 60 分, P(通过)不列入成绩计算,F为不及格。
(3)成绩单直接标明百分制分数的,直接记入。
3.有出国留学经历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仅计算在我校学习期间的综合测评成绩。
五、附则
本细则自印发日起施行,由韩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韩国语学院
2026年8月31日